

各位街坊注意
春节期间
广东严查酒驾醉驾!
春节期间,群众走亲访友、聚餐活动日益频繁,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风险高于平时。为切实筑牢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防线,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平安,春节期间,广东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全省统一行动。
在此
广东交警郑重提醒
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
切勿心存侥幸、触碰红线
法律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规定:
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为什么喝酒后不能开车?
酒后驾驶有什么危害?
一图了解
⬇️⬇️⬇️
温馨提示
摒弃侥幸心理:“少喝一点没事”“深夜不会查”“离家只有几步路”,这些想法都是安全隐患。事故不分距离,严查不分时段,切勿拿生命安全赌运气。
主动践行承诺:聚餐前提前约定“不劝酒、不酒驾”,牢记“开车不沾酒,沾酒不开车”,把安全放在首位。
选好替代方式:酒后可选择代驾、网约车、公共交通出行,或请未饮酒的亲友接送,既便捷又安全。
履行提醒责任:发现亲友有酒驾意图,及时劝阻制止;发现酒驾违法行为,主动举报,共同守护道路安全。
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
让平安相伴左右
让团圆更加圆满
此外
春节期间
节日食品消费迎来高峰
为保障市民饮食安全
引导科学健康消费
请注意这些食品安全事项
严格源头管控
精选优质食材
市民在采购节日食材时,应选择持有有效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的超市、商场等正规经营单位,主动查验商家资质并妥善保存购物凭证。购买预包装食品应认真核对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,避免购买包装破损、标识不全的产品;挑选湿河粉、米粉等湿粉类食品时,应特别注意保质期与储存条件,建议当天购买当天食用;不购买、不食用野生蘑菇、野生河豚鱼等高风险食品,以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。
餐饮服务单位应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加强原料采购管理,不得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、腐败变质、有毒有害、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材料;严禁采购、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,包括人工繁育、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,以及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。
规范加工操作
注重储存安全
家庭制作节日餐食时,应做好餐饮具清洁消毒,做到生熟分开,防止交叉污染。烹饪前清洗双手,食材应彻底烧熟煮透,特别是肉类、蛋类、海产品等;冷冻食品烹制前须完全解冻,避免中心部位加热不充分;凉菜宜现制现食,泡发的木耳、银耳等易变质食材建议当天食用完毕。
餐饮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管理,严格执行岗前健康检查,杜绝带病上岗;应按照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进行食品加工,确保食品烧熟煮透、即制即销;严格做好餐具消毒,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应清洗消毒,保持洁净。承办大型聚餐、宴会、尾牙宴、年夜饭的单位应依据自身供餐能力合理安排,不得超负荷、超范围经营,并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。
共建食安防线
维护消费权益
消费者如出现恶心、腹痛、腹泻、发热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,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,及时就医,并保留剩余食品及相关消费凭证。若发现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,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核查处理。
节日期间,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专项抽检,聚焦重点场所与重点品类,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,全力保障市民节日饮食安全。
转发周知
一起度过平安愉快的假期!
来源: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“广东交警”微信公众号
编辑:陈紫泳
校对:张龄丹
责编:龚湘怡
编审:章义南
签发:詹苹苹 按年配资平台官方
富华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